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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物油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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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处置等经营活动,已经有现成的、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对废矿物油无害化进行处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的日益发达,机械化程度愈来愈高,耗用的能源与资源也日益增多,随之产生的废矿物油也一年比一年增多,为了节约能源与资源,废矿物油的回收和再生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矿物油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利用广泛的化工物质,但矿物质油经利用后产生的废油如不妥善处理,将会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危害动植物的生长和人类生存环境,废矿物油已被国家列为管理的高危废弃化学物。在环境意识日渐高涨的今天,废矿物油的去向是一个无法忽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