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瞪羚企业申报认定程序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的宣传发动,材料受理、审核与推荐工作。符合基本认定条件的企业,按照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向企业注册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愿申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审核,遴选汇总后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立审查;组织产业、财务、金融、投资等方面组成组,对申请参评企业进行论证;对拟评定为角兽企业的,组织进行尽职调查;根据审查、论证和调查情况,将达到认定条件的企业确定为瞪羚、角兽企业初选对象;联合有关部门和商业银行对初选名单进行终审,形成本年度拟认定的瞪羚、角兽企业名单,提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年度山东省瞪羚、角兽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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