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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营养师报名,公共营养师培训,公共营养师报考,公共营养师考试 |
面向地区 |
公共营养师是指从事人群或个人膳食和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传播营养、平衡膳食与食品安全知识,促进社会公共健康工作开展的人员。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工、二级/技师、/技师。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5)取得技工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并具有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毕业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非相关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S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本或相关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非相关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技师: .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 -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新规程(2023年10月试行)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或相关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或相关的技工院校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或相关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对应关系的职称(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相关职业:食品工程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临床医师、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公共卫生与健康医师、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护理人员、乡村医生、其他卫生技术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医疗辅助服务人员、健康咨询服务人员、公共卫生辅助服务人员、其他健康服务人员、生活照料服务人员、保健服务人员等小类下职业,下同。
本或相关:公共营养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食品质量与安全、贪品营养与检验教育、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等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中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药学类等医药卫生类,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