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劳动关系协调员哪里报名含金量高不高
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
家职业资格工种之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布了新的《国家职
业资格目录》。经清理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仅保留140
项职业资格。"劳动关系协调员"作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中坚力量
,获得了国家和广大从业者认可,仍然保留在"人力资源服务人员"
的职业资格中。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也属于北京市总工会公布的
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助推职业(工种)。另外,依据《北京
市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修订)》(京工办发〔2016〕25
号)的规定,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
资格可提高技术等级工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和劳动关系协调员
国家职业标准,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中国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网
经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劳动关系协调员
(师)国家职业资格技术研发单位)协商,由北京市工惠职业技能
培训学校承办,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的推广中,组织
开展北京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着力培育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人才队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职业资格:
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师、电
子商务师;
心理咨询师、育婴师、保育员、养老护理员、中药调剂员、医药商
品购销员、口腔修复工、健康管理师、康复理疗师;
美容师、美发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制冷工、评茶员、化
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化妆品配方师、二手车评估师;
有害生物防治员、安全评价师、智能楼宇管理师;
一)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业务,不纳入年度统一鉴定范围。
(二)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技师和技师等级鉴定,将根据上级部
门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如遇法定假日调整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鉴定时间等有关安
排由市鉴定中心进行调整。
(四)如遇上级有关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申报方式、报名条件、
职业资格目录调整等情况,本市职业技能鉴定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并在市鉴定工作网公告。
(五)有关鉴定的表格、资料,包括申报条件、考场安排汇总表、试
卷传送须知、监考工作操作程序、考场规则、监考人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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