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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高企申报的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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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高企申报的评分标准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④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⑤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⑥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企评分标准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30分
企业拥有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不含商标)。[说明]
(1)技术的程度A.高﹐(7-8分)B.较高(5-6分)C.一般(3-4分)D.较低(1-2分)E.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A.强(7-8分)B.较强(5-6分)C.一般(3-4分)D.较弱(1-2分)E.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A.1项及以上(I类)(7-8分〕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c. 3~4项(Ⅱ类](3-4分)D.1~2项(Ⅱ类)(1-2分〕E.0项(0分)(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A.有自主研发(1-6分)B.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A.(1-2分)B.否 (0分)
(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网站上公布的摘要,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应提交只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的承诺书;〕
注:如果要拿到30分,要有7个软件善作权登记证书或者6-7个外观设计专利或者1-2个发明专利或者6-7个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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